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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遇假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退休老人遇假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类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导其下载虚假招聘APP并添加微信。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以缴纳保证金、培训费等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对方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账户,甚至安排线下见面确认所谓'工作机会'。张某某在5月发现对方身份异常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部分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报警,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冒充员工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及赔偿比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虚假APP截图。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平台信息关联性及转账过程异常,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退回约2.45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损失部分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5条企业防范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招聘资质审查,个人需警惕'保证金''安全账户'等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存证据。本案警示:线下接触前务必核实企业信息,避免被诱导至非正规支付渠道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