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婚恋平台遇骗损失3.5万元

学生婚恋平台遇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遇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类APP,因虚假身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婚恋APP上结识自称医疗集团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安排高薪养老护理工作为由,诱骗张某某缴纳3.5万元培训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后,李某某失联,APP于6月被下架,相关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要求加速资金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身份骗取培训费,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功能,未参与交易且已下架APP,主张张某某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电子数据,审查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经多级账户快速转出。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有效反驳虚假身份主张。仲裁委确认平台存在审核失职,要求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扣除平台已冻结的违规账户资金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认定运营方存在监管过失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核实身份真实性,平台应加强用户认证;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保留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