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兼职培训贷被骗3.5万元公司拒赔
【标题】张某某兼职培训贷被骗3.5万元公司拒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招聘兼职过程中涉及培训贷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公司以'政府背景项目'为由要求缴纳3.5万元培训保证金,通过二维码收款账户完成转账。张某某发现该账户频繁出现异常交易记录,且公司负责人自称'某某部门主管'的通话内容与政府工作人员特征不符,遂报警。警方查明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培训机构,所谓政府合作项目系虚构事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实施培训贷诈骗,被申请人称系正规培训合同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冒充公职人员及非法收款的违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客服的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收款账户异常交易明细。被申请人未提供培训合同原件,仅出示格式化协议照片。仲裁员结合收款账户频繁出现的非正常转账记录,认定存在重大疑点。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成本。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行为,且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合作背景,警惕'政府项目'等话术陷阱。发现收款账户异常时应立即终止交易,保留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预付费用的兼职机会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培训贷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