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未保工伤员工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保工伤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因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索赔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工作期间因设备故障导致右手受伤。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在受伤后自行前往杭州市社保局查询,发现公司从未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因未及时申报工伤,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保工伤应全额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伤残补助金;公司辩称员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工伤致损失扩大,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影响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员工劳动关系证明及工伤认定材料,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张某某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社保查询记录及事故现场监控录像。仲裁员现场核实后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故采信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医疗费用约1.2万元、误工费约2.3万元,但未申报工伤导致无法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第六十二条: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需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主应重视工伤保险参保义务,未参保将直接导致赔偿责任转移。员工遭遇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留存证据,社保查询记录可作为关键佐证。本案中因未申报工伤导致部分赔偿无法落实,凸显程序合规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