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求职者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者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在婚恋平台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导致公司货款损失约3.5万元,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政府项目合作'为由,诱导其在已下架的某投资APP注册账户,承诺高收益低风险。李某通过QQ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指导张某某将公司货款约3.5万元转入指定支付宝账户,后以'资金监管'为名要求快速转出。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司主张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则称交易系张某某个人行为,且APP已下架无法核实真实性,否认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截图。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申请笔迹鉴定。经技术部门核实,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资金流向显示异常频繁的转账行为,最终认定公司未履行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招聘陷阱,核实对方身份资质;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全;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第三方平台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