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虚假公检法APP诈骗3.5万元遭冻结
【标题】员工被虚假公检法APP诈骗3.5万元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担任客服岗位。入职第三日,公司人事主管王某以'总部风控核查'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所谓'公检法协作账户'转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虚拟币平台冻结,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使用虚假APP伪造公检法身份,诱导员工转账至虚拟货币钱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共服务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抗辩称该操作系员工自愿且已提供'合规办理证明',主张转账行为属于个人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仲裁员实地核查发现公司办公场所张贴的'公共服务办理流程'与实际操作存在重大矛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假APP伪造公检法身份,利用公共服务场景实施诈骗行为,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劳动者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企业应规范用工流程,不得利用虚假身份诱导员工转账。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