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政府诈骗医疗养老贷款费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政府诈骗医疗养老贷款费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医疗养老项目贷款审批被要求缴纳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在处理医疗养老项目贷款时,收到自称政府部门人员的指令要求缴纳手续费。公司财务人员王某通过虚假APP伪造审批流程,诱导张某某从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后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发现系诈骗,遂向仲裁委申请追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退还约3.5万元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行为系员工个人操作,且未签订相关合同协议,认为员工应自行承担核实对方身份的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王某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截图,证明其受虚假审批流程诱导操作。公司虽否认王某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及王某职务特征,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张某某退还部分款项,并对财务人员王某的职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诈骗风险,员工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对于资金快速转移等可疑行为,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