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冒充领导诈骗保证金账户冻结

张某某遭冒充领导诈骗保证金账户冻结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领导诈骗保证金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平台运营。案由为合同纠纷,涉及保证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养老院接到自称其子的短信,称其参与医疗项目中奖需缴纳3万元保证金。对方要求下载某科技公司APP并提供验证码。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5万元,分三次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核实发现系诈骗,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中奖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5万元。公司辩称仅与张某某签订合同协议,保证金系真实交易,且已通过短信通知其账户冻结需配合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短信记录及APP操作截图,确认公司账户在转账后被冻结。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张某某提交的验证码记录与转账时间吻合。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账户冻结与合同履行的关联性,公司无法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虚构医疗养老项目诱导转账,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非法冒充身份诈骗

【分析启示】老年人需警惕自称熟人索要保证金的骗局,核实交易真实性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错过止付窗口。网络平台应严格审核注册信息,防范冒充身份诈骗。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