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中冒充贷款专员骗保证金
【标题】婚恋交友中冒充贷款专员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网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贷款APP并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李某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追加2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转账至李某指定账户。APP内显示贷款进度,但实际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锁定李某真实身份为某科技公司离职员工。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是否明知李某虚假身份仍提供平台支持,以及APP是否具备诈骗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注册信息、支付流水及聊天记录,发现李某使用伪造身份证件注册账号。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亦无法说明平台资金流向。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数据经司法鉴定确认完整性,证明其通过婚恋场景被诱导至虚假平台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保证金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认定李某冒充贷款专员行为构成诈骗,公司存在审核失职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092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危渠道,需警惕自称金融从业者者。建议网购平台强化实名认证,用户应留存全部聊天及支付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可有效提升维权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