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骗3.5万元贷款诈骗案
【标题】网购用户被骗3.5万元贷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网购用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贷款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网购时收到自称某政务平台的短信,提示其有贷款审批通过需点击链接确认。该链接跳转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虚假贷款平台,客服冒充贷款专员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并承诺可绕过平台直接放款。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银行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操作存在风险,且未收到任何款项,否认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认为证据链不完整。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对短信链接进行溯源,发现该链接与公司备案信息存在关联,结合用户陈述认定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平台监管责任,对用户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其返还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用户遇到要求提供验证码或脱离平台交易的情况需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证据材料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