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中奖被诱导转虚拟币致损失
【标题】网购用户中奖被诱导转虚拟币致损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电商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社保医保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恭喜中奖'的短信,对方自称是社保局工作人员,称需缴纳手续费至虚拟币账户才能领取奖品。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对方,后续多次尝试通过线下街面场景寻找所谓'投资老师'均无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中奖信息诱导转账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系用户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且未实际收到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期间,申请人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庭审中申请人展示了与冒充社保人员的短信往来及虚拟币交易记录,证明其受骗过程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共计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虚构公共服务名义的中奖骗局,遇可疑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相关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