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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老年人3.5万元案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老年人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货款诈骗及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QQ用户接触,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发现收款账户系第三方虚拟账户,且该公司从未开展征信修复业务。后经核实,该QQ号与公司官方账号无关,对方以招聘为幌子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用企业名义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未授权任何人员进行征信修复业务,且转账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第三方账户查询报告,确认诈骗行为与公司无直接关联。公司虽提交内部通讯录证明未有相关员工,但未能说明虚拟账户来源及风控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过失,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并主张赔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员工身份验证及账户管理,老年人需警惕婚恋中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套路,保留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