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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被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应聘人员被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虚假招聘及虚拟货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平台应聘销售岗位,面试时被要求先缴纳3.5万元加盟费。公司人员以'虚拟币通道更安全'为由,引导其通过二维码转账至某区块链平台。后张某某发现公司未按承诺提供培训及资源,且无法联系到负责人,遂要求退还费用。期间有自称银行客服人员通过线下接触诱导其脱离原平台交易,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加盟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费用为培训保证金,且已安排线下交接,但无法提供实际服务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APP界面照片。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无法证明已履行约定。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虚拟币交易的异常性及线下接触的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交易场景及诱导资金转入非法渠道行为,裁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用人单位应提供合法劳动条件,不得以欺诈手段骗取劳动者财物。

【分析启示】求职时警惕'加盟费''保证金'等名目诈骗,应通过正规金融渠道交易并留存完整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线下接触加重损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