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走3.5万元获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走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社保医保退款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通过平台发送的二维码收取约3.5万元。后经核实,李某实际为虚构身份,其注册的虚假投资平台在24小时内将资金转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未使用公司名义,拒绝承担赔偿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员工花名册,未能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员依据转账凭证与平台数据,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日内返还张某某被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资金监管,用户应警惕所谓'专家'诱导转账行为,发现被骗须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