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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专员诈骗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专员诈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因网络借贷纠纷引发矛盾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注册账户并缴纳3000元保证金。期间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后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拒绝退还,并伪造支付记录制造虚假交易场景。李某先返还10%利息诱导张某某继续投入,后失联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选择的商业交易,且已提供部分返佣记录。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电子支付记录的证据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二维码收款记录进行真实性核验,确认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电商平台操作日志形成完整证据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但主张部分资金已用于'平台维护'。经司法鉴定确认电子数据完整性后,仲裁委采纳张某某陈述并追加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保证金本金2.8万元,对剩余7000元因无法证明资金流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需警惕婚恋平台衍生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贷款专员身份。保存支付记录时应注意时间戳完整性,遭遇资金拆分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防范冒充工作人员的欺诈行为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