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应聘遭骗提现受阻维权难
【标题】待业人员应聘遭骗提现受阻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盟代理岗位,因该公司涉嫌诈骗导致3.5万元投资款无法提现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加盟代理招聘信息,对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通过支付宝转账缴纳保证金。在与所谓'总部负责人'视频通话中,对方刻意营造公检法人员办案氛围,要求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后,多次申请提现均被拒绝,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资金已通过多层账户转移,难以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加盟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转账行为为双方自愿,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发现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伪造警官证照片进行身份伪装。经资金流向追踪,确认3.5万元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后迅速转至关联个人账户,但因报案时间超过刑事立案追诉期,无法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因超过仲裁时效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公检法'身份伪装,避免脱离招聘平台进行资金交易。发现被骗应及时固定证据,注意刑事立案追诉时效。企业应规范经营,不得利用虚假加盟项目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