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投资合作关系,因该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财富通'APP进行投资,期间遭遇自称公安人员的冒充者以涉案为由要求转账。该APP在2024年6月被平台下架,公司客服称'已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先后通过本人账户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系虚假平台,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行为;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转账系用户自主操作,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APP上线时的宣传资料,未能有效证明用户存在过错。仲裁委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技术核验,确认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平台资质、诱导投资者提供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裁决其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警惕虚假APP诈骗,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或冒充公检法进行非法集资,投资者应核实平台资质后再进行资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