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虚假采购项目被骗3.5万元
【标题】某员工虚假采购项目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公司虚假采购项目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与劳动关系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府教育培训采购为由,安排张某某垫付约3.5万元设备费用。公司员工李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线下接触张某某,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办理提现手续。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公司未按承诺返佣,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属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资金流向截图及内部沟通录音,发现公司多次要求下载非正规APP并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公司仅提交了部分合同文本,但无法解释资金去向,对李某身份真实性未予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项目、诱导下载非法APP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商业活动,核实合作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支付令,避免错过止付窗口。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