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交友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政务短信链接为诱饵,谎称可办理贷款需先垫付费用,承诺垫付后返还佣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QQ与李某沟通后,于2024年5月12日向李某个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立即通过APP截图等证据向警方报案,但因未及时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追回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认为李某冒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个人犯罪,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政务短信截图、银行卡转账凭证及APP操作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李某非员工。仲裁委认定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但张某某未及时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仲裁委认为公司对李某身份审核存在疏漏,但张某某未履行基本核实义务,需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管理,同时提醒公众在婚恋交友中警惕'贷款专员'等职业身份伪装。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