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账户冻结
【标题】老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纠纷,案由为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社区主任的陌生来电,称其符合某公共服务补贴条件需先缴费。对方通过伪造文件证明身份,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初期通过微信返还800元后,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察觉异常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称补贴发放需先缴费且已产生实际服务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转账事实,审查通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单位名称,发现公司无任何公共服务资质。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无法举证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3.5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电话核实,勿轻信'补贴补助'等话术诱导转账。发现账户异常冻结时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