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投资款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投资款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建立联系,后被以加盟代理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谎称公司有加盟代理项目,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加盟费。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后,李某以'总部要求'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后失联。案发后,平台调取监控发现李某多次使用虚拟身份与张某某沟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关联性,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过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核验微信转账记录,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工牌和公司话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强调'总部规定'且回避平台核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3.5万元加盟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警惕'总部要求'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