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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通过某教育培训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APP,因冒充公职人员及政府背景宣传被诱导支付培训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教育平台报名课程时,被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骗子诱导下载'某某学习系统'APP。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扫码支付约3.5万元,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实时演示操作。后该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系虚假宣传遂报警,经调查确认该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主交易,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下架通知、平台监管记录及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确认该公司使用虚假政府资质进行宣传。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宣传真实性,且屏幕共享要求明显超出正常服务范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承担平台手续费及查证费用共计0.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分析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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