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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与自称政府人员的李某建立关系,后被诱导至对公账户转账获取虚假补贴补助,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其申请特殊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期间李某伪造政府文件,并要求张某某在电商平台点击退款链接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实际为平台注册普通用户,该公司未开展社保补贴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实际参与诈骗行为,质疑电子数据证明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APP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员要求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身份,发现其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经比对李某使用的企业账户与社保局官方账户无关联,认定存在明显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刑事诉讼法》第50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身份冒充诈骗,应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审核,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链,防止跨境资金流转造成追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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