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社保补缴需缴纳手续费为由,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约3.5万元。初期通过小额返利获取信任,后以'紧急止付'为名诱导开启屏幕共享,最终导致转账失败无法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被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抗辩称平台属第三方,用户身份无法核实,且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提交了平台服务条款。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平台责任边界,认定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返还1.0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遭遇'公职人员'诈骗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