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某科技公司补贴诈骗3.5万元维权
【标题】员工被某科技公司补贴诈骗3.5万元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涉及虚假公共服务补贴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府公共服务补贴为由,要求员工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缴纳3000元办理费用,并引导其在支付宝下载指定APP提交材料。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公司声称需额外支付2.2万元才能获得补贴资格,遂通过微信分3笔转账合计3.5万元。后经核查,该公司无相关补贴资质,且收款账户在次日即完成资金转移,导致张某某无法办理任何手续,最终发现系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补贴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补贴需通过第三方平台操作,费用属自愿支付且已提供办理通道,否认存在欺诈意图。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了张某某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截图,确认公司通过伪造政府文件诱导员工缴费。公司虽提交了所谓'办理流程说明',但无法提供实际服务凭证及资金去向证明。仲裁员现场演示该公司APP存在大量异常注册记录,判定其存在团伙作案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虚构补贴项目实施诈骗,判决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欺诈手段骗取劳动者财产的强制性规范。
【分析启示】企业应警惕以'补贴补助'为名实施的新型诈骗手段,劳动者需核实资质并留存电子数据。本案中,公司通过伪造政府文件、诱导下载非法APP等手段实施精准诈骗,电子支付记录与聊天记录成为关键证据。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合规的补贴发放机制,劳动者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