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3.5万元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3.5万元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冒充为优质男用户的虚假身份吸引。对方通过QQ频繁联系,以'中奖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张某某先后三次通过平台充值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平台虽提供部分用户信息,但未能有效核实身份真实性,导致诈骗得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身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平台则称已按协议进行基础信息核验,用户充值行为属自主操作。双方对平台责任范围及赔偿金额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审查用户注册流程及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QQ对话记录及平台客服沟通截图,平台仅提供模糊的用户画像信息。仲裁员现场演示平台身份验证机制,确认存在技术漏洞未及时修复。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合理审核义务,需承担70%赔偿责任,退还2.45万元虚拟币价值,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经营者应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用户信息真实有效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与动态核查机制,用户应警惕'中奖''投资'类诱导性话术,发现异常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同步报警。本案警示平台在商业合作中应强化对异常交易的预警和干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