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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客服骗取张某某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客服骗取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本案系因被申请人工作人员冒充客服人员实施电信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客服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保证金退还'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费用,通过伪造的二维码收款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但未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客服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双方系正常商业合作,所谓'二维码收款'系张某某主动操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显示李某某使用被申请人客服话术,结合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及异常账户流水,确认资金跨境流转痕迹。被申请人未提供员工身份证明及业务授权文件,证据链存在重大缺陷。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信申请人提供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数据,认定被申请人存在欺诈故意,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关于虚假客服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个体经营者需核实平台客服身份,保存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账户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并报警,避免资金损失。婚恋交友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和异常行为监测,防范被利用作诈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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