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案:冒充领导要求共享屏幕骗钱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案:冒充领导要求共享屏幕骗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牵连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投资理财项目。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安全,期间多次伪装成领导指示转账操作。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警方冻结部分资金但未追回全部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平台用户行为与企业无关,不认可诈骗关联性。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为用户虚假身份负责及资金追缴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可疑APP截图。公司未能提供用户身份核实记录。仲裁员结合平台审核机制及转账过程异常,认定存在管理责任漏洞,但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平台审核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继续追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网络安全法》第41条平台用户管理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熟人诈骗话术,发现异常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本案因平台审核失职导致部分损失承担,提醒企业加强用户身份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