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诱导微信转账要求缴纳征信修复费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诱导微信转账要求缴纳征信修复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收到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务短信,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缴纳修复费用。对方引导其下载某APP并提供虚假资质文件,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要求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访问,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交易,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短信记录,证明对方使用政务短信链接伪装身份并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仲裁员依职权调取了平台交易流水和用户举报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政务短信链接和伪造资质文件,利用'征信修复'名义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关于事实认定原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冒充政府机关的征信修复骗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企业应加强合规管理,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