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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虚假招聘平台骗款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招聘平台骗款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平台存在虚假信息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浏览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岗位信息后,按平台指引下载了名为'XX招聘助手'的涉案APP。APP客服以'贷款审批通过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转账3.5万元。张某某在完成第三方支付后发现APP已下架,遂向平台及公司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假宣传导致其被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已履行审核义务,APP下架系平台自身原因,且第三方支付应由用户自行负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APP存在伪造公司资质情形,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及支付凭证,认定平台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公司虽提交了部分审核记录,但无法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平台方承担30%责任,合计返还张某某2.45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3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第32条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平台资质及企业信息,警惕以贷款审批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求职者通过正规渠道签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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