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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合同诈骗错过止付时限难追回

【标题】教育培训合同诈骗错过止付时限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货款诈骗,公司称系商业合作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推广教育培训项目。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签订合同并支付约3.5万元现金。后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最终公司账户被冻结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效果骗取款项,且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存在隐私泄露风险;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培训义务,且转账行为属自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通话记录证实公司曾多次承诺保本收益,张某某提交的现金交付凭证与合同条款存在矛盾。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未能提供有效培训服务证据。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依据现有材料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培训费用约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账户紧急止付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培训骗局需核实资质与合同条款,现金交付应留存完整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止付,避免因错过时效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