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冒充领导高收益骗局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领导高收益骗局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教师,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在线教育平台。本案因张某某投资教育培训项目遭遇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教育局领导的政务短信,称其子女可享受专项学习补贴。经线下接触后,被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教育培训平台,该平台以'教育扶持基金'名义承诺年化收益达20%。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失联,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务短信链接、伪造领导身份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且已按约定返还部分本金。双方对短信链接真实性、资金流向及电子证据证明力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短信记录、支付凭证及监控视频进行质证。公司提交的所谓'领导'通话录音经鉴定为AI合成,张某某提供的线下接触录像显示对方佩戴伪造工作证。仲裁委依据电子数据鉴定报告及资金多级拆分记录,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支付法定利息,同时确认第三方支付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教育补贴'等名义的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政务信息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异常交易应加强风控审核,电子证据需确保完整性与合法性。遭遇资金拆分诈骗应及时固定证据并申请案件串并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