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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职位,遭遇诈骗案由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团伙,该公司未参与任何相关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未授权任何人员收取费用,且未与张某某线下接触,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骗,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证实资金流向虚拟币账户。公司未能提供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也未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要求双方对虚拟币交易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行为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核实招聘方资质,警惕虚拟币缴费陷阱。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企业需建立员工信息备案制度。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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