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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平台骗3.5万元补贴款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平台骗3.5万元补贴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4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事实骗取补贴补助款,公司称系正常商业合作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网络接触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已注销账号),对方以某市医保局合作项目为由,承诺通过垫付医疗费用获取政府补贴。张某某先后三次使用信用卡向李某提供的虚假平台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且李某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催促其继续投资。平台在2024年8月被监管部门封停后,张某某方知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保补贴政策,伪造平台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项目系第三方合作,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属于自身过错。双方对'补贴补助'性质及是否存在虚构事实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信用卡银行流水显示三笔转账记录,鉴定涉案平台注册信息系伪造。公司未能提供真实合作方证明,但主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仲裁员结合通话记录、平台封停时间及资金流向作出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隐瞒平台虚假性质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在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其主张的80%金额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效力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诈骗常以'政策补贴'为诱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报警并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导致维权困难。对所谓'投资老师'要警惕职业身份伪装,切勿轻信扫码支付等非正规转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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