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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假公检法骗款3.5万仲裁胜诉

【标题】老人被假公检法骗款3.5万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政务办理为由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被骗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政务中心的短信,称其社保账户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通过政务链接诱导其添加'工作人员'微信,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在视频通话中,诈骗分子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谎称需通过支付宝转账完成资金多级拆分流程。张某某于当日至某科技公司门店线下接触,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系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且诱导线下交易,存在协助诈骗嫌疑;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无法预知用户遭遇诈骗,且已提醒注意信息泄露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支付宝转账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经质证,公司无法证明其已履行充分的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现场演示诈骗分子使用的虚假政务链接,确认存在伪造公职身份的违法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认定诈骗行为成立并追缴违法所得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人警惕'政务办理'类骗局,核实官方渠道信息。企业应强化用户信息安全提示义务,对异常转账行为建立预警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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