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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对象骗3.5万元货款难追回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对象骗3.5万元货款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通过微信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商业交易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微信婚恋群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项目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养老设备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扫码支付方式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期间谎称已签订购销合同并要求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用于'退款理赔',后以资金跨境流转为由拖延兑现,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虚构项目诈骗并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交易真实性认定及资金流转性质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设备实物照片。公司申请调取跨境资金流水,经核查发现资金经多层账户拆分转移。仲裁委依职权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确认交易流程存在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货款2.8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认定部分转账因未实际交付设备需返还。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112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诈骗多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应警惕'婚恋+投资'复合骗局。建议核实交易主体资质,保留电子证据完整性,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