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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投资老师骗款3.5万元遭索赔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投资老师骗款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本案为网络合同诈骗纠纷案,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投资课程诱导张某某进行网络借贷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化名)后,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李某谎称能提供高收益理财方案,要求张某某通过平台借款约3.5万元购买课程。张某某按指示完成借款流程后,发现无法提现且APP被强制下架,遂要求公司返还资金。平台客服以'用户违规操作'为由拒绝,李某微信账号亦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借款并赔偿损失;公司抗辩称系第三方伪造身份实施诈骗,且已按约定提供课程服务,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调解,要求公司提供APP运营数据及用户协议。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平台下架通知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客服对话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是否存在诱导性条款及李某身份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借款本金2.8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对平台审核义务的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网络投资诈骗,建议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及交易凭证。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须及时冻结资金并报警。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避免与诈骗分子私下转账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