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老年人要求追回转账款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老年人要求追回转账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5岁退休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添加陌生人,被冒充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人员的骗子诱导转账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养老金补发为由,要求其缴纳'服务费'至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通过平台提供的链接操作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保留短信截图等证据向平台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回复截图,平台未能出示用户身份验证流程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平台风控措施,认定平台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未能证明平台存在直接诈骗行为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老年人应警惕'代办公共服务'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电子证据。资金流向追踪显示,涉案款项经多层转帐后最终流向境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