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待业人员3.5万元获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待业人员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接触,后被卷入教育培训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以'教育培训项目合作'为由诱导。对方声称需先垫付3.5万元课程费用后可返佣,要求提供微信支付码及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对方。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个团伙成员从事类似诈骗活动,资金流向涉及多层虚拟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构教育培训项目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关键争议在于聊天记录真实性、微信转账性质认定及平台是否知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电子证据鉴定,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验证码使用记录。平台未能提供合作协议及课程服务凭证,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平台运营时间线存在矛盾点,但能证明其受骗过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转账发生在平台停运前,裁决退还70%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责任条款,结合《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合作项目,建议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同时注意甄别'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交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