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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求职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遭索赔

【标题】学生求职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求职纠纷申请仲裁,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未履行审核义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应聘岗位,被自称贷款审批专员的李某以'可办理政府补贴贷款'为由骗取信任。李某伪造贷款审批通过的虚假凭证,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手续费,承诺可获得约3.5万元贷款额度。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2000元后,李某又以'需验证身份'为由索要手机验证码,最终导致3.5万元资金被转走。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对方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实贷款专员身份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张某某主张应追回全部损失,公司则认为其已尽平台责任,仅愿退还部分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平台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及虚假审批凭证。公司提供平台用户协议及客服记录,称已尽告知义务。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电子数据进行鉴定,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但无法证明公司存在直接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存在审核疏漏,判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9000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贷款补贴'等话术陷阱,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遭遇要求转账或验证码的求职诈骗,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维权时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建议通过公证方式固定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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