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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被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被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缴纳保证金。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以'资金跨境流转'为借口多次要求续交费用。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李某失联,平台方未提供有效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服务,质疑张某某维权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交的电子数据显示对方使用官方头像和伪造警号,公司未能举证服务真实性。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展开辩论,仲裁委认定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公检法诈骗,保存转账记录、通话内容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陷入'保证金'陷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