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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伪造贷款专员链接骗取员工钱财案

【标题】企业主伪造贷款专员链接骗取员工钱财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从事教育培训业务。2024年5月,张某某因涉嫌违规操作被企业主以政务短信链接诱导下载虚假APP,要求缴纳安全账户资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教育局'的政务短信,提示其培训资质存在问题。通过短信内附的QQ联系所谓'贷款专员'后,被要求下载某金融管理APP并缴纳3.5万元安全账户费用。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支付后,发现无法提现且APP无法登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主在案件调查中承认存在伪造政务短信链接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主伪造官方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企业主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操作,且已将资金转交给第三方金融机构,主张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QQ聊天记录及信用卡支付凭证。企业主未能提供资金流向证明,且无法解释为何使用非官方渠道操作。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资金多级拆分情况,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企业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认定其通过伪造政务短信链接实施欺诈,导致张某某误信虚假贷款专员指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主应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手段,建议公众核实官方信息渠道。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留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与劳动仲裁双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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