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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商业交易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返还约3.5万元保证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合作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获取项目资格。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二维码向李某指定的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业务资质,且李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虚构医疗项目,诱导其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提供项目合同,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的合同协议。公司承认李某曾使用其公司名义联系张某某,但称合同系真实签署,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仲裁委调取了资金流向记录,发现虚拟币账户与公司无任何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项目事实、冒充高管身份的行为,判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及民事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医疗养老领域易成诈骗高发区,需警惕虚拟币通道交易风险。建议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证据,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支付保证金。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