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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老师诈骗补贴款仲裁胜诉

【标题】学生遭冒充老师诈骗补贴款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网络金融业务,双方因涉嫌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惠民补贴'APP,被冒充投资导师的客服人员以可申请政府养老医疗补助为由诱导。对方要求其开通屏幕共享功能并操作网贷提现3.5万元,后以'补贴审核'为由要求转账。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后,张某某发现资金被转走遂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身份冒充,导致其误操作转账;公司辩称补贴申请需个人主动配合,且已说明存在履约能力审查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12条短信记录、3次通话录音及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所谓'补贴政策文件',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仲裁员结合APP运营主体资质及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因虚假宣传造成的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分析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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