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加盟代理被骗3.5万元索赔案
【标题】张某某加盟代理被骗3.5万元索赔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加盟代理协议,案由涉及商业交易中的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加盟代理宣传,对方承诺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获取高额返佣。张某某按要求先垫付3.5万元加盟费,后被要求提供网贷验证码以便操作资金流转。期间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经营资质,且监控视频显示其工作人员频繁更换身份信息与客户沟通,最终该公司账号被封停,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提供验证码属于常规流程,且已按约定进行部分返佣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封停账号通知,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合同文本。仲裁员调取平台交易流水发现存在异常提现行为,结合监控视频中多人使用同一身份信息的细节,认定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履约能力缺失问题,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部分本金返还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企业资质及资金流向,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涉及网贷提现时应避免提供验证码,发现异常应立即封停账号并保留证据。本案提示商业合作中需强化证据固定意识,避免单方口头承诺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