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医疗养老采购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医疗养老采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企业主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案由为虚假采购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线下会议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返佣。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采购保证金。后对方要求下载指定APP进行后续操作,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已被转走,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采购任务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会议邀请函等格式文件。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聊天记录中多次强调'无需实际采购'等关键信息,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责令其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第584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损害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警惕医疗养老领域虚假采购陷阱,核实合作方资质及交易真实性。涉及第三方支付时需保留完整凭证,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本案印证了'先垫付后返佣'模式中隐蔽性诈骗的特征,提示务必通过正规渠道确认合作方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