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纠纷,于2024年某月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QQ群收到自称某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的消息,称其社保账户异常需缴纳手续费办理退款。对方以'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为由,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APP进行'资金多级拆分'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平台,且对方冒充贷款专员虚构'退款理赔'流程,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缴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不存在真实交易,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证明对方虚构政府身份并诱导操作。公司仅提供部分支付记录,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异常交易记录及资金多级拆分特征,认定存在明显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资金约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资金追缴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退款理赔'骗局,核实政府事务应通过官方渠道。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强化异常交易监控,公众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资金拆分等可疑操作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