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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骗局诱导扫码付款致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骗局诱导扫码付款致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遭遇婚恋诈骗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招聘平台结识自称某企业高管的女子李某。对方以投资教育培训项目为由,先通过支付宝转账500元获取信任,后要求其将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以获取更高收益。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便通过二维码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遂向平台申请紧急止付但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合同协议,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投诉材料,公司提供员工考勤记录证明转账行为与工作无关。因缺乏直接证据证明李某与公司存在关联,仲裁庭重点审查了转账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诈骗金额中2.8万元由李某承担,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诈骗常以'安全账户'为幌子诱导转账,遇此类情形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保存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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