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未果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因兼职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社保医保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公司工作人员声称可协助办理社保医保补缴业务,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公司失联,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社保医保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业务属第三方合作项目,转账行为系个人自愿且已提供所谓'返佣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所谓客服的通话录音、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明细。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群截图,未能出示合作协议或业务资质证明。庭审中公司承认虚构了社保补缴流程但辩称属商业合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社保业务、伪造返佣承诺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仅支持返还其实际损失的70%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社保医保为名的新型诈骗。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义务配合资金流向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