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身份推荐所谓教育退款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谎称其所在公司有教育培训退款政策,需通过政务短信链接下载指定APP办理。张某某按指示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用户,且所谓退款政策系虚构。因未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导致报案时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已通过弹窗提示用户注意诈骗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通过分析政务短信链接来源,发现其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渠道无关联。张某某提交的APP截图显示界面存在伪造银行标识,但未能完整呈现诈骗全过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1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虚假投资理财项目,发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应立即冻结支付账户。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超过72小时报案可能影响证据效力,需及时通过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止付